江西省林業廳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江西省
森林食品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設區市林業局,廳機關各處室,廳屬各單位:
為了進一步提高我省森林食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,推進全省森林食品產業健康、穩步與可持續發展,根據《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辦法(試行)》(贛林科字〔2013〕270號)精神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14年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申報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范圍
本省區域內的油茶、筍竹兩用林、板栗林、林蔬、林藥、林菌等森林食品種植基地。
二、申報對象
從事森林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、林業專業合作社、行業協會、林業大戶等。
三、申報條件
申報江西森林食品基地應具備的條件詳見《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辦法(試行)》。
四、申報材料
1、《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申報書》詳見《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辦法(試行)》;
2、附屬材料:
(1)申報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證(復印件)及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(復印件);
(2)注冊商標證書(復印件)或授權使用的注冊商標證書(復印件)和授權許可使用協議書(原件);
(3)基地實施的生產質量控制制度和措施等;
(4)產地環境質量的有效檢測檢驗報告(原件);
(5)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地規模證明(具體到村);
(6)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、聯合現場抽樣檢驗機構出具的現場評價意見;
(7)基地分布圖(比例尺1:10000);
(8)申報單位與農戶簽訂的協議書2-3份(復印件);
(9)基地推廣技術標準和生產模式圖;
(10)產品獲得名牌產品、著名商標、博覽會獎勵情況(復印件);
(11)其它證明材料。
五、申報的認定程序
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報所在縣(市、區)林業行政主管部門,縣(市、區)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《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辦法(試行)》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,簽署意見后報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;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實性進行審核,簽署意見后報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委員會辦公室。認定委員會將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評審認定。
六、其他有關事項
申報材料須裝訂成冊,一式5份,并提供電子版。申報受理截止日期為2014年7月30日。
聯系人:李 江
聯系電話:(0791)85269339
郵箱:jxlykj@163.com
江西省林業廳
2014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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